放射線治療

放射線治療

文 · 埔里基督教醫院 放射腫瘤科醫師 梁家郡

放射線治療是指利用本身具有放射性的物質(如鈷-六十治療機和體內近接治療機Ir-192)或者是可產生放射性的儀器(如直線加速器)來治療病人,即俗稱的「電療」。雖然俗稱電療,但實際上並不是真的用電流來作治療,而是利用具有穿透力的高能X光或粒子光束來治療疾病,這些高能量的X光,可以直接殺死異常細胞;或破壞其DNA,使之喪失分裂繁殖的能力,造成腫瘤萎縮以至消滅。

高劑量的放射線可以殺死細胞或阻止它們的成長及增殖,因為癌細胞的成長及增殖的速度比旁邊的正常細胞來的快速,所以癌細胞對於放射線比正常細胞來的敏感許多。細胞在接受照射後均會嘗試修補放射線造成的傷害,當傷害無法修補才會啟動自毀程序,因此腫瘤不會在放射治療後立即開始縮小,而需等待數日甚至數週才能觀察到治療造成的變化;但也因為同樣的原因,在最後一次照射完成後的一個月腫瘤仍會持續縮小。除了腫瘤細胞之外,正常的細胞在治療的同時也會受到影響,因此,視治療的部位不同所接受的放射線治療也會產生不同的副作用。為了保護正常的細胞,醫師會仔細地控制放射線的治療劑量以及範圍,並且將時間分散;盡可能的保護正常的組織,以使傷害減到最輕。

如同手術一樣,放射線治療也是針對局部的治療,通常只影響身體特定部位的癌細胞。有時候醫師會在放射線治療以外加入全身性的治療,像是化學藥物治療、標靶藥物治療等,都是用來加強療效的方法。

放射線治療也經常與手術併用以徹底治療癌症,例如在手術之前使用放射線治療來縮小
腫瘤的範圍,使得癌症組織容易切除;放射線治療也用在手術後進行,以阻止看不見的殘留癌細胞繼續生長;醫師也可能選擇手術與放射線治療同時使用,這個過程稱為手術中的放射線治療。

隨著醫療科技日新月異,許多原本無法治癒的癌症病患,已有戰勝惡性腫瘤的契機。
且因「器官保留」意識的抬頭,很多癌症的治療方式漸漸的從大範圍切除之廓清手術,變成局部切除腫瘤,再加上輔助性放射線治療或合併全身性治療藥物;甚至單純使用放射線治療加上化學治療,讓病患得以保留較多的正常器官或組織功能,提升病患生活品質。

除了治癒性治療,放射線治療也常應用於緩和醫療,針對骨髂轉移、腦轉移、無法切除
之腫瘤壓迫的疼痛控制及腫瘤控制,因此,放射線治療在癌症醫學的應用非常廣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