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疸照光燈介紹

■ 醫工課 洪政宏 課長

黃疸是新生兒常見的現象,大多數嬰兒在出生3~5 天有生理性黃疸的出現,第6~7 天後會消失。對哺育母乳的嬰兒而言,黃疸期可能較長,但黃疸通常都不深,亦不會引起任何疾病,因此輕度黃疸仍可繼續授乳,除非黃疸繼續加深或膽紅素值超過15mg/dl 以上時,才需暫停哺育母奶2、3天,以觀察嬰兒黃疸是否改善。如逐漸消退則可繼續哺育母乳,此時黃疸通常不再升高,若停止授母乳後,黃疸仍然不退,則可能是其它原因引起,需進一步就醫檢查。

黃疸照光燈:
黃疸照光燈使用前先將開關打開後,檢查燈管處及風扇功能是否正常,新生兒使用時,將先戴上眼罩並脫去衣物且只剩尿布,放入預熱好的嬰兒保溫箱內,將黃疸照光燈放置於嬰兒保溫箱上方,黃疸照光燈與新生兒距離為30~45 公分處開始照射,黃疸照光治療中每2 小時將新生兒翻身,使身體均勻受光,並且監測新生兒體溫及皮膚完整性。

建議:
哺乳寶寶接受照光治療時,如果進食量不夠,體重降低太多或者有脫水狀況,可補充擠出來的母乳或者是配方奶。如果考慮暫時停止哺餵母乳時,一定要照寶寶平常吃奶的頻率繼續將奶水擠出來,維持住奶水量,寶寶黃疸退了時,仍可持續哺餵母乳。

黃疸照光燈相關問題,請洽本院新生兒照護中心
電話:049-2912151 分機1385

參考資料: 衛生福利部 健康久久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