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! 我們可以做朋友嗎?

文 · 埔里基督教醫院心理健康中心 臨床心理師 李妍荻

「父母到底可不可以當孩子的朋友呢?」我想這是許多家長心中的疑問,尤其是這個世代的家長從小接受的是權威型的教育方式,所以會希望當自己成為父母後,可以用不一樣的方式教導孩子,即不再採用那麼高壓的方法,而是以愛與尊重為前提,但這份善意的出發點往往卻容易演變成「少管」或「不管」,即給予孩子過度的自由,以致無法掌
握孩子的行為與狀態,教出不少「自我中心的小霸王」。

而聖經中有幾處回應了這個問題,在箴言十三章24節說:「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以及箴言二十三章13節也說:「不可不管教孩童,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」這裡提到的「仗打」並不是表示要用體罰或打罵的方式對待孩子,此處的重點是「管教」,很多人會覺得愛就是要無條件的包容與尊重,似乎與管教是對立的,但其實愛與管教是可以並立的,因為當我們知道我們的管教是以愛為出發點,不是要盲目的控制、掌握,即以溫柔而堅定的方式設立界限、建立孩子的規矩,希望孩子從中學習分辨什麼事「可以」,什麼事「不可以」,進而學會負責任、守紀律。當孩子處於兒童時期,心智年齡尚未發展成熟,較需要大人的引導與幫助,所以在此階段父母的位置就相當重要,因為我們可以發現孩子在此時期是需要被要求、被限制的,故我們要讓孩子知道可以自由活動的安全底線在哪裡,在這個界限內,孩子仍保有一定的自由度,但亦要清楚知道界限外還是屬於不被允許碰觸的地方,即在日常生活及與他人互動中有一道不可越界的線,這樣反而可以讓孩子感受到自己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成長與發展。

當孩子的年齡漸長,日常生活的紀律與常規都慢慢養成,也會考量他人的想法與感受,不再那麼自我中心,家長似乎就能夠放心讓孩子獨立自主去處理事情,也就是到了青春期階段,家長可以改變教養的方式,調整「父母」、「朋友」角色的比例,多一點成為朋友,但要注意不能只當朋友,孩子於此階段還是需要引導與幫助,即家長可以將孩子自由活動的範圍擴張,但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,只是多了更多溝通與尊重。

所以,到底可不可以跟孩子當朋友呢?也許並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,因為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不太一樣,而且所謂角色定位亦是彈性及流動的,所以如果考量孩子的發展年齡來決定角色的比例,以及抽取出「朋友」角色中的益處,就更可以知道如何在與孩子的互動中找尋適當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