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腎臟科 沈佳鴻 醫師
急性腎衰竭意指數小時至數天內內腎功能急遽下降,產生尿液減少、血尿、水腫、
呼吸窘迫、噁心及意識昏迷甚至癲癇等症狀。常見的原因有敗血症、消化道出血、
心臟衰竭、藥物副作用泌尿道阻塞。好發於住院病人、安養機構病人、失智老年人及具
有慢性病的病人身上( 例如糖尿病、心臟病及肝臟病等)。
急性腎衰竭出現時,因為常有潛在疾病且病程進展快,故死亡率極高,所以常需住
院接受密切治療與觀察。治療方法除了需要積極尋找誘發急性腎衰竭的病因並積極治療,
例如積極治療敗血症及消化道出血,予以輸血與治療外;對於急性腎衰竭的併發症,如
寡尿導致體液堆積給予限制水分併適度利尿劑治療、電解質不平衡予以矯正、血液酸鹼
度不平衡予以治療、尿毒堆積予以限制病人蛋白質攝取、尿毒症出血傾向予以治療;呼
吸窘迫予以呼吸治療。
急性腎衰竭的腎功能通常在治療過後是可以恢復的。在腎臟功能漸漸回復的期間若
是治療仍然無法避免危及生命的腎衰竭併發症出現時,如肺部積水致呼吸窘迫、嚴重高
血鉀與酸血症及意識昏迷時,便要予以血液替代療法,如暫時性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治
療。急性腎衰竭病程通常為期一至兩星期。恢復後常留有某些程度腎臟損傷後遺症,出
院後仍須門診定期追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