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工作室主任 楊智凱 社工師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以下簡稱病主法)於今年元月六日正式實施,全國各醫療院所依據該法,著手設立自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,以協助意願人主張預立醫療決定。經過數月的安排與準備,埔里基督教醫院於四月起,自費門診服務正式展開運作。
在前來本院進行預立醫療決定前,有些核心的資訊必須加以澄清,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。首先,病主法不是安樂死的基礎規範主張,不是依據病主法便能宣稱安樂死決定。病主法主要強調的是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保障,以及醫病雙方關係和諧,為要達到這樣的目的,遂以立法保障任何年滿20 歲以上的成年人(未成年已婚者亦包括在內)在能清楚意思表達的前提下,表達自身在特定臨床條件時,對於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接受與否,併對其他與醫療照護、善終等相關意願的決定。
其次,所謂的臨床條件,並不是泛指任何疾病狀態,於此特指:
1. 末期病人,
2. 不可逆轉昏迷,
3. 永久植物人,
4. 極重度失智,以及
5. 其他經政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。
以上的臨床條件是否成立,應由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,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。
最後需要澄清的部份便是預立醫療決定接受或拒絕的「維持生命治療」與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」,於此不僅只是大眾刻板印象中的心肺復甦術(插管、心臟按壓和電擊)、鼻胃管管灌與點滴。在病主法與預立醫療決定中前者所指除心肺復甦術外,更含括呼吸器、葉克膜、洗腎機、輸血與抗生素;後者除鼻胃管管灌與靜脈注射營養外,亦包括胃造瘻灌食。
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為預防民眾誤掛與避免資源浪費,民眾若欲掛預立醫療諮商門診前,先前往社會工作室進行門診前會談(Pre-ACP counseling),經充份溝通後,再由社工室端協助掛號。於約定門診當日,需要帶著二親等內親屬和醫療委任代理人(若有)前來門診進行諮商。逐一就上述五項臨床條件下的「維持生命治療」和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」進行瞭解,並將意見註記在書面預立醫療決定書上,在兩位見證人見證簽署或者前往法院公證後,院方蓋印後數位化上傳至衛福部資料庫,以利註記於健保卡晶片之中。
由於預立醫療決定的核心精神與生前預立遺囑相近,因此保留了變更決定的權利,意願人可按各階段考量要求變更決定,並非簽署決定之後不得更改。當代醫療發展雖較以往有長足的進展,但不得不正視「死亡」仍是生命中共通且平等的法則,自己在面對死亡無可避免、延命治療與照顧卻無法預見任何可能性同時徒增負擔的情境下,交由家屬與專業決定時勢將造成醫病雙方的緊張關係,最佳解決之道仍是由自己在神智清醒與理解、資訊充足與家人知情的前提下,理解自己的想望,再佐以書面文字的註記表達使緊急情況下,能安定醫護專業和家人親屬的情緒,這將是可被預見的共贏。
生有其涯,華人追求的善終價值在利益、財富和長壽被過度追捧下被掩蓋,而病主法的立法與實施,或許是找回善終與省思生命的最好時機。而埔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,願意陪同大家一同去追尋與探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