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工作室主任 楊智凱 社工師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以下簡稱病主法)於今年元月六日正式實施,全國各醫療院所依據該法,著手設立自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,以協助意願人主張預立醫療決定。經過數月的安排與準備,埔里基督教醫院於四月起,自費門診服務正式展開運作。
在前來本院進行預立醫療決定前,有些核心的資訊必須加以澄清,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。首先,病主法不是安樂死的基礎規範主張,不是依據病主法便能宣稱安樂死決定。病主法主要強調的是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保障,以及醫病雙方關係和諧,為要達到這樣的目的,遂以立法保障任何年滿20 歲以上的成年人(未成年已婚者亦包括在內)在能清楚意思表達的前提下,表達自身在特定臨床條件時,對於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接受與否,併對其他與醫療照護、善終等相關意願的決定。 繼續閱讀